一、实验室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相应的实验室工作经历,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掌握本实验室相关人员、环境、仪器设备、工作内容等情况,掌握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有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的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二、实验室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熟练掌握有关标准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按要求参加相关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掌握相关技术规范,掌握与所承担工作有关的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风险,掌握常规安全用电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三、实验课教师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相应的实验课授课工作经历,接受有关实验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熟悉责任范围内实验室相关环境、设备、设施、工作内容等情况以及实验室的安全关键控制点,熟悉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理和报告程序,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
四、对于初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各实验室及实验教师应具体负责对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安全入门培训,了解实验室基本安全规范、仪器设备安全知识、应急处理方法、环境保护等知识;对于仪器设备操作复杂的专业实验室,学生须经过专业实验室培训,掌握相关设备的使用、不同专业的安全要点、突发事件的处理和急救等知识。
五、凡新设或调整功能的实验室、新增或调整内容的实验项目均应预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所有在用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均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事项:
1.实验室(或实验项目)类别、性质及安全风险等级。
2.所涉危险源种类、特性及可能导致(引发)危险的严重程度。
3.场所条件、设施设备、技术及管理人员的满足与符合情况。
4.防护用品配备、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5.业务与安全培训方案、安全准入与知识确认制度、责任制落实方案等事项准备及落实情况。
五、实验室应在醒目的位置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吸烟,实验物品及实验废弃物应妥善处置,未经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
六、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是中心各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与环境保护事故发生的,将追究实验室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进入实验室活动人员遵守实验室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申请必须获得必要的批准,申请进入实验室并参与实验活动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教育和工作经历,并按要求参加培训。、外单位来实验中心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实验室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需要遵守实验室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准入制度。
八、本规定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清洁、废物处理等从实验室从事所有活动的人,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实验技术人员、实验课教师、学生、科研教师等人员的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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